一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省交通运输厅指导下,对认领的106项市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标准化建设,做到所有渠道公布的办事指南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同一层级的相同事项,在不同地区间办事指南标准相对统一。
二是规范清单动态管理。按照“谁编制、谁维护”原则,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完善市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依法合规、及时有效。
三是规范办事服务信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清晰全面的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办事指引,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办事指南,详细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联系方式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四是规范实施网上办理。全面推进权力事项集中进驻、服务事项集中提供,市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通过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做到一网通办、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