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6日-7日,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怀远、五河两县19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设备安装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督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巡查机制,对企业净化设备的使用、耗材更换等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各汽修企业要如实填报净化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尽到企业应尽责任。
2018年6月6日-7日,市环保局、市交通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怀远、五河两县19家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净化设备安装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督查组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巡查机制,对企业净化设备的使用、耗材更换等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各汽修企业要如实填报净化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尽到企业应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