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综合监管,着力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和“准入不准营”的突出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持续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8〕21号)精神,在蚌埠市高新区区域范围内,市运管处启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期为2018年5月8日至12月21日。
根据蚌政办〔2018〕21号文件要求,市运管处参加改革试点事项共涉及6项行政许可,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和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2项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3项许可采取提升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措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采取强化准入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