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根据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印发《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了《蚌埠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规范》,并印发给所属部门单位在近期组织学习,要求严格遵照执行。一是纳入各级议事日程;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三是做到规范在心中;四是强化效能落实;五是严格效能问责。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18年11月28日下午组织所有人员学习了《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十项行为规范》,并对照早先的《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进行解读,对作出调整的内容和新增的四项行为规范特别学习,使大家对效能建设行为规范有更加深刻的理解与掌握,并都表示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规范》践行自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