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控海砂流入交通建设市场。立即响应《关于立即开展排查和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发布防控海砂用于交通建设工程有关通知、预警信息3起,对全市13个重点项目、10余家拌合站使用的细集料进行了抽检,对停靠港口码头的20余艘运砂船舶进行抽查,严防海砂流入我市交通建设市场。
二是严格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对全市13个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4次综合督查,50余次专项督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300余条,下发《通报》4份、《质量安全抽查意见通知书》24份,已全部要求各责任单位整改闭合到位,有效的消除了我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严谨公路工程质量数据分析。对全市69个公路建设项目所涉及的27项实体质量指标、近14000个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通过分析,详细掌握全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为下一步工程质量监管明确具体方向。
四是严肃监理人员履职监督管理。在日常综合督查、巡查、专项督查中把各参建单位监理工程师履约作为重要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各项目监理单位人员履约情况、监理工程师履职尽责情况,对履约不到位的10名监理工程师尽快更换,并约谈了2家监理单位,规范了我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秩序,提高了监理单位的履约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