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法》落实,全力推进船舶防污染工作,市直属海事处多措并举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力度。
市直属海事处在加强巡航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好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对辖区到港船舶始终保持着高频次的污染防治检查,重点针对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及船员的操作使用情况。
同时不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积极利用高频等工具向广大船民宣传环保知识,同时利用登船检查,向船民朋友们发放船舶防污染明白纸,逐步提高辖区广大船员的水污染防治意识。
截止目前该处已经开具船舶污染防治方面的行政处罚15起,合计金额30000元。处执法人员于5月15日在力源码头水域进行登船检查时发现“滩东9988船”存在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油类作业,散装有毒液体作业及垃圾收集处理情况,对其处罚4000元。这是今年以来该处对船舶未落实防污染措施开具的最大一笔罚单。
通过多项举措的大力推进,目前,市直属海事处辖区船民环保意识得到了有效提高,船舶防污染设备的使用率得到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