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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点管控措施 筑牢水路运输防线

发布日期:2020-02-05 11:50来源:管理员浏览量: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防指交通部位监测组《关于进一步加强蚌埠市“一圈一带一网”交通运输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2月3日市防指交通部位监测组就进一步强化水路运输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紧急补充通知。

加强进港船舶管控。市地方海事局、各港口企业按市防指交通部位监测组要求规范履行对进港船舶的管控,按照“逢船必检、逢员必测”的要求,对进港船舶及人员进行逐船逐人检测,对体温异常人员实行留观处置。

加强水面船舶管控。市地方海事局、各港口企业对靠港船舶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船舶信息、始发港、途径港、目的港、出发时间、到港时间、船员人数、个人信息,以及有无湖北籍船舶、湖北籍人员、发热人员等信息;对检测体温超过37.3℃的人员按闭环管理要求处置,对湖北籍船舶和人员进行劝返。

严格管控港口企业。市地方海事局要对各港口企业实行最严格管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驻点值守,建立包保责任体系,切实把各项防控要求、措施、标准落实落细落到位。

严格管控船上人员。市地方海事局牵头,各港口企业配合,对进港和靠港船舶人员实行最严格管控,无特殊情况船上人员不得离船上岸,各港口企业要做好船上生活物资供应保障。

加强各项防护措施。市地方海事局、各港口企业负责对进港和靠港船舶及人员提供口罩、消毒液、温度计等必要防护措施,定期开展船舶消毒和人员测温,如有异常及时报告。


根据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要求,2月9日前各港口企业不得开港运营和生产作业。凡来自湖北籍或经停湖北的船舶一律不得靠港立即劝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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