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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询价文件

2019-05-13 15:22来源: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

 

 

 

 

询价文件

 

 

询价编号:

 

 

 

 

 

 

 

 

 采购人: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20195


 


 

第一章.    询价公告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询价公告

1.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1. 工 程名称: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

1.2. 采购 人: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1.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蚌埠市永昌国际C20

1.5. 建设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68

1.6. 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监理合同后开始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1.7.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共主要包含微模块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系统、网站群建设、服务器及档案存储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

1.8. 询价范围:项目施工范围所有内容的监理。

1.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9. 投资经费:项目预算为540万元,监理费按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为2%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4) 201611日至今具有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

(5) 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自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没有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而被行政主管部门做出不良行为记录且在信息公布期;在蚌埠市行政区域内被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与投标。开、评标阶段经查实有该条情形的按投标无效处理,评标结束后经查实有该条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

(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   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查询。

2)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

3)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

4)   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查询。

2.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

3. 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请于2019513 日至2019517日,上午 8 30 分至 12 00 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蚌埠市永昌国际C20层)获取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收取的询价文件资料费归询价代理机构所有。 

3.2 获取询价文件时无需现场报名。可以把下列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过来即可: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520日上午930分,地点为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68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询价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询价人不予接收。

5. 公告发布媒体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网站

6. 联系方式

采购 人: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68

联 系 人: 陈先生  朱先生

    话: 17605523080   186055200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址:蚌埠市永昌国际C20

项目负 责 人:陈思铎

      人:洪 工     谢工

        话:18155166308 13155222899

     

                                              201951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1

采购人

    称: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安徽省蚌埠市

联 系 人:陈先生   朱先生

    话:17605523080   18605520025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永昌国际C20

项目负责人:陈思铎

      人:洪 工     谢工

        话:18155166308 13155222899

3

项目名称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

4

项目编号

C-2019-JT-002

5

建设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

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7

出资比例

100%

8

项目预算

540万元,监理费按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为2%

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包别划分

不分包

11

询价范围

本项目属于机关办公信息化建设。主要包含微模块数据中心机房、安全系统、网站群建设、服务器及档案存储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询价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

12

付款方式

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监理费用合同价的80%;施工单位结算结束后,付至实际监理费用的90%,监理服务期和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7天内支付余下的监理费(此处监理费是按经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造价为计费额计算得出)。

 

13

监理服务周期

监理服务周期:从签订监理合同后开始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询价公告第2

16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7

费用承担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4500元取。不单独列项。

18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20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它材料

询价文件答疑更正等

21

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及对异议的答复

各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投标截止之日 4日前将投标质疑函以邮件方式发至674755964@qq.com邮箱(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同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13155222899;联系人:谢工)

22

询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询价人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天3前,以书面形式告知。

23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日历天

2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0.2万元;现场密封带到投标现场。

 

2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26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第八章、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7

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

□不要求

■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共1份 (U盘),单独密封。

2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副本2份(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密封)

29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每册均需采用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0

封套上写明

封套上加盖公章,并写明: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2019  月 日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3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618 9 30

3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68号)

3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费用

■否

□是,退还安排:/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安徽省蚌埠市解放路68

35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

密封情况检查:随机抽取3家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是否完好。

36

投标人参加开标会的要求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询价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请携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3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安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39

中标候选人公示

在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网站上公示。

40

履约担保

担保形式: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

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与询价人签订合同前转入询价人指定的账户,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履约担保,否则,询价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为采用费率方式报价

监理服务费费率上限设定为2.00%,不设下限,但供应商以监理服务费费率计算报出的监理服务费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不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所报费率大于2.00%,作否决其响应处理。

2

同义词语

构成询价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询价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询价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3

询价文件解释权

构成本询价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询价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询价投标阶段的规定,按询价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询价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6 本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采购项目的出资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3 本采购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范围、监理服务期

1.3.1 本次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总监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4.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参加本次响应(已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    为本标段代建人;

(4)    为本标段提供询价代理服务的;

(5)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    被责令停业的;

(9)    被蚌埠市行业主管部门或询价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以网上公告、书面材料为准)的

(10)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受到行政处罚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公开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现场踏勘

1.10分包

供应商成交后不容许分包。

1.11 偏离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响应文件偏离公开询价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公开询价文件

2.1 公开询价文件的组成

本公开询价文件包括:

(1)    公开询价公告

(2)    响应须知

(3)    评审办法

(4)    合同文件

(5)    技术文件

(6)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公开询价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公开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公开询价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公开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要求采购人对公开询价文件予以回复,提出异议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不得署名。

2.2.2公开询价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截止时间5天前,在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方式发布。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天,响应截止时间应相应推迟。

2.2.3潜在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

2.3 公开询价文件的修改

2.3.1 在响应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前附表第2.2.3款规定的方式修改公开询价文件,供应商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如果修改公开询价文件的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推迟响应截止时间。

2.3.2 公开询价文件修改的发布方式见前附表第2.2.3款。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

四、供应商承诺函

五、响应综合说明:

1、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2、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简历表(详见格式);

3、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办公设备汇总表

4、监理大纲:

5.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3.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监理费报价及测算依据

供应商可根据监理工期、内容和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提出监理费总报价,并说明收费依据、优惠条件以及监理服务费调整的条件和方法。

3.2.1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开询价文件和采购人所提供的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的投入进行竞争报价。

3.2.2监理费报价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

3.2.3监理费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监理工程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本。

3.2.4由于非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的监理工作量增加监理服务期延长的,延长期的费用按合同监理服务期内的监理收费额同比例计算。

3.2.5由于监理单位原因造成监理工作量增加或监理服务期延长的,监理费不予调整。

3.2.6监理费调整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2.7响应报价作为成交人的建设监理的全部费用,是成交人完成本项目自本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移交期限内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及利润和税金等所有费用。

3.2.8本项目涉及所有资金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

3.3 响应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 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现场退还。

3.4.3成交人以外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将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4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提交退还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采购响应活动中串通响应、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响应。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或公开询价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4.7、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在询价活动结束后按上述第3.4.33.4.4款退还保证金。退还账户为供应商转保证金账户。

3.6 备选响应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公开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

3.7 响应文件的编制

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申请及声明附录在满足公开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3.7.2 响应文件应当对公开询价文件有关服务期、响应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响应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副本除封面外,其余可为正本复印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不得用签名章、印签章代替)。

3.7.4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 “ 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电子版文件单独封装需在封套标明为电子版文件。

3.7.5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 图表页可例外) ,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响应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1.10.3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会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1.10.3 项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见供应商前附表。

5.2 开标会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会:

(l)代理单位按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会。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及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加。

(2)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

(3)由供应商检验各自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宣布开标顺序(即按响应文件递交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

(5)征询各供应商对开标会过程有无异议,如有异议可现场书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提出,如无异议,则后期针对开标会过程的异议和投诉不予受理。

(6)开标会议结束,进入评审、评标阶段。

(7)开标会结束。

对出席开标会议人员、开标会顺序、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及开标会现场公布的其他重要情况有疑议的,开标会现场的人员应当场提出。

6评标

6.1 评标小组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响应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询价、评标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形。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标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合同授予

7.1 成交方式

评标小组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7.2 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于2个工作日内备案并发出成交通知书(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时间视为成交通知书已发出,成交人须在2个工作日内领取纸质版成交通知书)。本公开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成交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1-3年内禁止在蚌埠市参加任何采购活动,并上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纳入不良行为记录档案。

7.3 履约担保(不启用)

7.3.1 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公开询价文件第四章“合同文件及附件 ”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且在响应有效期,根据公开询价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供应商损失。

8.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l)响应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响应的;

 (3)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3个的;

(4)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成交候选人均不具备成交资格或存在违规行为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视为采购人与供应商串通响应:

(1)采购人在评标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情况告知其它供应商,或者协助供应商撤换响应文件,更改报价;

(2)采购人向供应商泄露标底;

(3)采购人与供应商商定,响应时压低或抬高标价,成交后再给供应商或采购人额外补偿;

(4)采购人预先内定成交人;

(5)其它串通响应行为。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2.1 下列行为视为以他人名义响应:

1)供应商挂靠其他单位;

2)供应商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响应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业务

(1)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

(2)   供应商拟在担任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总监、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下同)等不是本单位人员;

(3)   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收取管理费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

(4)   投标保证金非响应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或虽由响应单位银行基本账户转出,但先由非响应单位人员将投标保证金存入响应单位或有关个人账户,或以其他方式抵押的;

(5)   成交后,实际由他人履行职责且他人非本单位人员的(总监换为非本单位人员,或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有2个及以上换为非本单位人员)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上述条件中,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聘任合同必须由供应商单位与之签订,总监的聘任合同响应前已执行合同一年以上;

(2)与供应商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且响应前已连续支付工资一年以上;

(3)供应商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政府人事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 下列行为均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

(1)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3)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事宜的;

(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5) 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部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

(7)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专门针对本工程的内容基本雷同的;

(9)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0)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9.3 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异议、投诉

9.5.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瑞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址:蚌埠市永昌国际C20

项目负 责人:陈思铎

      人:洪 工     谢工

        话:18155166308 13155222899.

5.2、对公开询价文件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未在本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公开询价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天后对公开询价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9.5.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9.5.4、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

采购活动相关各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供应商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9.5.5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询价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①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②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③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执业资格

岗位

人员配额

相关要求

信息系统监理师

总监理工程师

1

提供所有监理人员近3个月以来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面件。

信息系统监理师

总监代表

1

信息系统监理师

监理工程师

2

合计  

4

 

人员配备要求:

1表中所列监理人员配额为最低要求。

2、各类人员配额由监理单位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提供。

3、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不允许外聘。

 

 

 

 

 

 

 

 

 

 

 

 

 

 

 

 

 

 

 

 

 

 

 

 

 

 

第三章.   评审原则、办法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及《安徽省工程监理询价投标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本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的评审工作,制定本办法。

评标小组先对投标响应文件及供应商进行初审指标评审(初步评审),初审指标评审。再进行综合评审。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第四章.   初步评审表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是否

合格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上的名称一致。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公开询价文件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承载形式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能够正常读取不为空。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符合公开询价文件要求

 

监理服务周期

符合公开询价文件约定的服务周期

 

投标保证金

符合公开询价文件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

符合公开询价文件的要求

 

资质证书副本

符合“询价公告”要求

 

项目总监工程师

符合“询价公告”项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公开询价文件的要求

 

以上评审中要求的证件或材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清晰容易辨认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响应文件内,若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无法辨认,则视为响应单位未提供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法,按评审后报价顺序排列,由评标小组推荐1-3个成交候选人,按最终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响应报价都相同的,由采购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排序。

1.评标小组依据本章评标标准规定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 评标小组组成及职责

3.1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所有评标小组成员推举产生评标小组组长。

3.2 评标小组的职责

评标小组应当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推荐1-3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各评委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小组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4. 评标程序

评标准备、初步评审(初审指标评审)、综合评审。

4.1评标准备

评标小组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听取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公开询价项目情况的介绍。

(2)阅读、研究公开询价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公开询价的目标、公开询价项目的范围和性质、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4.2初步评审

符合性评审和资格评审。评标小组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不得进入评标程序,投标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3评标

1、由本项目评标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评标。在正式评标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评标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评标。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评标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根据公开询价文件和评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公开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公开询价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公开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标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评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开询价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4、所有供应商在评标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4.4 推荐成交候选人:

4.4.1经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后,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次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4.4.1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涉嫌伪造现象,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为便于对弄虚作假行为查实,更好的对成交人进行监督管理。

5.3 投标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3.3 评标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小组的要求。

5.4 评标结果

5.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评标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推荐 1-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5.4.2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5.4.3依法必须进行询价的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或重新询价。

5.4.4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网站上发布评审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则自动转为成交公告。

6、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后其响应作废标处理:

1)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串通投标行为是指:

1)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人或审核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2)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授权签署人为同一人或同一单位人员的;

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人办理响应事宜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5)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单位的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监理部成员出现相同人员的;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专门针对本工程的内容基本雷同的;

9)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2、凡在安徽省内被各级招投标监督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

 3、不按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声明及申请中响应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项目总监、监理大纲评审文件或其它实质性要求不能满足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公开询价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声明及申请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

5、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按公开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7、 响应文件中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

8、响应报价等于或高于响应报价上限的。

9、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评标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不得弃权)。

 

 

 


 

第五章.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合同格式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颁布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               

2. 工程地点:  蚌埠市,具体实施地点根据建设项目确定。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询价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询价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询价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询价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监理费用

监理费用暂定(大写):                                    )。

六、期限

 监理期限:

监理的服务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工程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略)

执行标准文本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不采用。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覆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理。从项目勘点、项目询价前的图纸设计方案、图纸、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确定、工程询价咨询、施工准备、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挖、放线、隐蔽工程报验和验收、设备到货开箱和加电测试,到项目验收,系统联调和测试,竣工资料的准备等。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工程变更、签证及会议纪要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国家、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本工程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条件。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监理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后10日内报监理规划,每月5日前上报监理月报   

2.6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1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1、一套设计图纸、一套地质勘察报告;

2、本工程施工询价文件,投标文件及施工合同;

3、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上述资料在工程开工前七天内提供给监理人。

   3.2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3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1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 /  ,汇率为: / 

5.2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5.2.1监理费的结算方式:

最终监理费:工程监理服务费率为    %。监理费用按施工承包单位的经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施工竣工结算造价,作为施工监理服务收费计费额,乘以监理人所报监理服务费率即为最终监理费。

2.1暂按工程估算投资额       元,按以上标准调整的监理服务费收费,即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    万元,作为监理费支付的依据。

2.2监理费的支付:

  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监理费用合同价的80%;施工单位结算结束后,付至实际监理费用的90%,监理服务期和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7天内支付余下的监理费(此处监理费是按经审计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造价为计费额计算得出)。

注:监理款凭正式发票结算,结算时一事一票。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6.2变更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主管部门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1  种方式:

1)提请 蚌埠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9. 补充条款

一、监理人未完成委托人委托的监理业务,应酌情扣减监理费。若由于监理人的错误或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根据错误或过失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二、监理人应安排专职造价人员负责本工程的投资管理工作。

三、监理人应按投标文件及合同中拟定的经委托人认可的人员名单派监理人员到位上岗。除非委托人另有要求或其它特殊原因,监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人员进场过程中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主要监理人员。否则将被视为监理人违约。项目施工期间,监理人员均为本工程专有人员,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代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                          

若因特殊情况或实际需要必须调换者,监理人必须事先向委托人提供申请材料并取得委托人及管理部门的书面批准以后,才能派替换的监理人员进场,并处罚如下:更换总监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次,委托人将扣除本项目监理费  0.5  元,专业监理工程师更换一人,将扣除本项目监理费   0.4元,监理员更换一次,将扣除本项目监理费 0.3元。

四、未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擅自更换监理人员时,将被视为监理人违约。并按第三条进行处罚。

五、如监理人员的更换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委托人可以单方面解除本监理合同。

六、在监理工作范围内,监理人应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实行人身意外事故保险。监理人员的任何损害与委托人无关。

七、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月到位天数不得少22天,实际到位天数每少一天,总监理工程师按   3000     /人每天扣除监理费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     /人每天扣除监理费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  2000  /人每天扣除监理费用。上述扣除款项(金额)在支付监理费时扣除。

八、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能同时离岗。

九、加强工程投资管理工作

1、监理人应把好工程计量、签证关;加强对现场提交的计量、索赔等资料(如形象进度、验收报告、单价分析、工程变更、签证等)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检查、核实,保证送达委托人的计量、索赔资料的真实、齐全、有效。

2、监理人应把好工程月度产值计量关;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计算表要根据图纸逐一认真核查。计量的项目必须按技术规范和委托人批准的施工图纸有关要求和规定完成全部工作。计量工作中,应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定额、计价办法等,逐一确定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合乎标准,是否有重报的现象,确认其工程量的申报是否有效、合格。

3、监理人应把好工程调整预算及竣工结算审核关;应认真组织工程造价人员严格按照合同原则对施工承包单位沿用的单价尤其是新增项目综合单价进行仔细审核,建立相应的单价、合价台帐,对材料、设备的质量严格把关,对“选材定价”特别是对无信息价及特殊、专业性的材料的选定及价格应提出意见,并根据需要,参与其选厂定价。要认真审核清单内的项目单价、合价,对于清单外的项目单价更要严格审查,并按规范重新计算复核。

4、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工程投资。

5、监理人在月度工程量产值审核、工程联系单签证、工程变更预算审核以及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过程中,未能按委托人时间进度要求及时完成审核工作的;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月度工程量产值中存在的虚报、瞒报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及纠正,可能造成建设资金流失的;对于工程变更预算及竣工结算中清单栏目单处、单项造价在壹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量选项费用或变更后应扣减费用,明显因工作粗疏未能及时予以核减的;对于工程变更预算,初审误差率大于15%的;对于施工方上报的联系单以及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竣工图等)中出现的较明显事实不符未能及时发现及纠正的,一经查实一次,扣除监理费用的10%/次。

第五十四条 监理人在投标时承诺的监理工程师及驻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和主要检测设备必须按工程进度及时到位,监理人员必须在岗,不得擅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月到位率低于投标时的承诺,或监理人员发生违纪违法等严重失职行为的,或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或委托人要求更换有失职行为(如施工方不按技术规范施工而监理人员不予阻止)的监理人员,监理人不予合作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监理人赔偿委托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他监理人员月到位天数达不到投标书承诺,每人每天按规定扣除监理费。监理人擅自解除本合同或者停止履行监理职责的,或者本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则委托人有权按规定扣除监理费。

十、 违约责任

1、监理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各项监理资料,每逾期一日,向委托人支付   1000    /日的违约金,累计不超过监理费用的    5   %。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监理人赔偿损失,逾期5日以上,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监理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2、除提交监理资料外,监理人怠于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监理工作,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次  1000  元,累计不超过   20000元。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监理人赔偿损失。

3、监理人或监理工程师与第三人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每次   20000 元。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监理人赔偿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监理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4、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率不足,视作违约,监理人应对有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承担监理违约责任,监理服务期延长,不予调整监理费。

5、监理人违约造成委托人损失的,赔偿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因监理人违约致使委托人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增加的投资成本、另行委托监理人增加的费用、委托人为实现法律救济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

6、监理人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作业,如施工单位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导致工程出现质量或安全问题的,每出现一次处以监理人    /次的违约金。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每出现一次处以监理人         /次的违约金。

7、非委托人和不可抗力原因,因监理人对进度控制不严造成未如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扣除监理费用监理         /日的违约金。

8、委托人有权从应付监理费中扣除监理人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款。

十一条、监理人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委托人委托的职权:按监理合同范围,包括发布开工令、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核工程量和工程的变更、签发工程款支付凭证、提出监理建议和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权力等。             

需要取得委托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监理合同范围,包括(1)涉及全局工程进度的工程暂停;(2)设计变更涉及工程投资或承包合同造价的变化;(3)索赔的支付;(4)涉及改变原设计意图或影响设计结构的补充图纸和指标等。 

十二条、其他补充条款

              

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相关条款写入监理合同。

十四条、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勘察阶段:                                                                      

A-2 设计阶段:                                                                      

A-3 保修阶段: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数量

工作要求

提供时间

1. 工程技术人员

 

 

 

2. 辅助工作人员

 

 

 

3. 其他人员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数量

面积

提供时间

1. 办公用房

 

 

 

2. 生活用房

 

 

 

3. 试验用房

 

 

 

4. 样品用房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第六章. 第五章  技术说明

(一)监理工作总体要求

要求监理单位能够提供覆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理。从项目开工之前的项目勘点、项目询价前的图纸设计方案、图纸、设备选型及技术参数确定、工程询价咨询、施工准备、安全交底、技术交底、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开挖、放线、隐蔽工程报验和验收、设备到货开箱和加电测试,到项目验收阶段,系统联调和测试,竣工资料的准备等。

在承建单位进入工程实施后,负责建立良好的协调和沟通机制,以及必要的工作制度,加强建设方与工程承建单位之间的多方沟通,使承建单位能够更全面、准确的了解建设方的实际需求。同时,建设方也能够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使建设方、承建单位和监理方形成良好的合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有一套明确、合理、可行的标准、规程和检验方式,以及相应的监管办法。监理方要提供监理本工程所需的监理工具。

保证项目的关键技术指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受控状态,及早预测可能影响实施计划的各种因素,及时预防和纠正可能影响系统功能和性能所出现的问题。

确保项目保质、按期和在合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进行实施建设。

对工程质量水平进行综合评定。提交建设方所需要的工程质量技术文档,包括监理日报、周报、月报、测试文档、测试报告和竣工报告等。

(二)监理服务内容

1、质量控制

依据有关的询价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各子项目的质量。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等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

? 1)事前质量控制

1)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2)参与询价书的编制,对询价书的下列内容提出监理意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验收方法、接收准则;

时间进度的要求。

3)对评标的评定标准提出监理意见。

4)协助合同编制,对合同与投标书、询价书的符合性提出监理意见。

? 2)事中质量控制

1) 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工程设计方案:

与项目合同、需求的符合性;

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

实施组织机构保证。

2)对承建方提供的软硬件货物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做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货物拒绝签认。确保没有被签认的货物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

3)检查承建方项目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4)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做监理日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承建方,责令承建方整改。

5)及时处理承建方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

6)检查承建方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做监理日志。

7)及时处理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进度不受影响。

8)按照监理细则规定的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组织软件工程质量、系统集成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9)若发现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方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监督承建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方的复工申请。

? 3)事后质量控制

1)按照国家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方完成项目初验和终验。

2)协助业主单位审核承建方提交的验收计划及其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3)协助业主单位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方。

4)监督承建方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5)对软件项目开展功能及性能测试工作,提交测试报告;对硬件项目开展检验检测,提交检测报告。

6)与业主单位和承建方共同确认初验结果,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7)监督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方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8)确认项目达到终验条件,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工程终验。

9)对于工程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要求承建方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方同意。

10)督促承建方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11)跟踪各子项目在质保期内的运行状况,督促承建方做好售后服务。

2、进度控制

审查各子项目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措施,确定工作顺序,控制项目进度。

? 1)事前进度控制

1)协助编制项目工作计划,分析工程的内容及过程,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2)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 2)事中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方提交的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各阶段工作成果,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根据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

3)审核承建方开工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签认,通知承建方开始工程实施。

4)督促承建方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合理性,签署审核意见。

5) 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商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6)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7)发现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承建方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实施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8)当软件开发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业主单位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 3)事后进度控制

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3、投资控制

通过对系统的变更设计方案和工程实施中的变更方案及设计的评估和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和合理、性价比高的范围内;

协助业主单位审核和控制项目进度款的申报和支付,保证项目阶段用款计划顺利执行;

对项目投资决算进行初步审查,并提供审查意见。

4、合同管理

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方签订合同;监督承建方履行合同;协助业主单位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违约、索赔、延期、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商按时履约;

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对工程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对合同变更、索赔、违约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负责严格按照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等建设管理规定,加强对工程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并按照规定履行相关书面确认流程。

5、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行业及规范要求做好项目文档管理;

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与存档;

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提交验收所需的管理文档汇编;

项目周报、月报;

监理通知单;

阶段性项目总结;

协助审核监测系统建设的有关系统安全技术方案;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非授权使用;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和系统的使用审核,保证不在本项目建设中出现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

及时向业主单位反映项目实施的动态信息,提交监理工作情况的工作文档。

建立全面、准确反映实施阶段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和管理项目各类文档资料。

完成实施过程中各类工程日志、会议纪要、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资料,完成资料的整理、审核和归档工作;

督促承建方及时完成各阶段设计文档、程序代码、测试记录、变更记录、问题跟踪处理记录等文件的归档工作,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资料),确保软件工程中各类文件传送的规范化、制度化;

监理方的文档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签收登记等进行管理。

6、组织协调

接受委托,负责协调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协助业主单位划分各方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监理方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包括项目例会、专题讨论会、专家评审会、问题通报会、监理协调会、监理交底会、阶段工作总结会、阶段以及最终验收会和参与采购人组织的有关会议等;

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总体实施方案和设计方案的质量把关,工程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建设安全管理,系统测试,系统集成调试,项目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的监理,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好项目合同与文档(资料)管理,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提供7*24小时的现场全程监理服务。

监理方应根据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以及系统性能和功能提供检测报告。

监理方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使用到的相关软硬件设备由监理方自行提供。

(四)项目各阶段监理工作

1、实施准备阶段

项目实施准备主要目的是为项目进入需求调研与系统设计做好前置工作。具体可包括:项目启动会的召开、项目组的成立(包括建设单位项目组、承建单位项目组与监理单位项目组)、各方合同的签订、各方的进场及办公场所安排、工作计划的初步制定等。

2、设备采购阶段

2.1监理主要工作

1)  审核承建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

2)  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包的质量与到货日期的审核;

3)  组织到货验收;

4)  设备移交审核;

5)  设备集成的质量、进度监督和验收。

2.2 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的到货及验收条件

1)  承建单位所提供的相关设备,均符合合同要求;

2)  承建单位的安装部署方案必须通过审核;

3)  各种设备相关的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要求;

4)  承建单位提供的设备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5)  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必须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6)  各种服务器等设备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7)  经过用户同意。

2.3 服务器等硬件设备的到货及验收流程

1)  承建单位提前三天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设备的到货日期和地点,并提交交货清单;

2)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到货验收准备;

3)  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验收,并做好记录,包括对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核实,以及检查合格证、出厂证、供应商保证书及规定需要的各种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在必要时利用测试工具进行评估和测试;

4)  如设备发现短缺或破损,承建单位将在规定的日期内补发或更换;

5)  设备到货验收完成后,监理单位将出具到货验收监理报告。

3、硬件设备安装阶段

在硬件设备的到货、安装、部署、调试阶段,监理单位将根据集成商提交的设备到货报验单对所有进场的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加电测试,对照合同、标书与设备清单进行一一检查、拍照、记录,出具监理开箱检查表与加电测试情况表,同时通过旁站监理等质量控制措施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进行严格控制,从而保证设备质量和安装部署符合规范要求。

4、整体施工阶段

1)工程实施开始前,承建单位应提交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质量管理计划不符合要求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质量管理计划报审表中签认;

2)工程实施开始前,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召开工程实施准备会议,要求承建单位落实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和必要的准备工作,会议内容作会议纪要,并经三方签认;

3)工程实施开始前,承建单位应提交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实施方案,审核后签署监理意见。工程实施方案存在缺陷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工程实施方案报审表中签认;监理机构应审核的内容如下:

●实施方案与合同、设计方案和实施计划的符合性;

●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实施方案与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符合性;

●工程实施的组织机构。

4)监理机构应组织对承建单位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进行验收,对验收结果作验收记录,并经三方签认;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产品及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拒绝签认。没有被签认的产品及服务不得在工程实施中应用。产品及服务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产品及服务应与承建合同要求和产品文档的说明一致;

●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必要时,监理机构可依据承建合同、技术标准或事先约定的方法检测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对于数量较大的同类型产品及服务,监理机构可采取抽样方法;

●必要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提交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并核验产品认证证书、检测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

5)监理机构应按计划检查承建单位工程实施状况、人员与实施方案的一致性;

6)监理机构应执行已确定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及方法,并作监理日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经确认后监理机构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业主单位批准;

8)监理机构应检查承建单位重要工程步骤的衔接工作,作监理日志。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承建单位不能进行与之相关的下一步骤的实施;

9)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工程总体质量不受影响;

10)有分包单位时,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核分包单位的工程实施资格,禁止不具备工程实施资格的分包单位参与工程施工。

11)监理机构可参照以下程序处理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

●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尽可能控制其影响范围,并及时签发停工令,报业主单位;

●监理机构应在接到事故申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检查事故状况、分析原因,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共同确认初步处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建单位采取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审核承建单位提出的事故解决方案及预防措施,提出监理意见,提交业主单位签认;

●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事故报告及复工申请,条件具备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

12)监理机构若发现工程实施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监督承建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承建单位的复工申请。

13)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工程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实施计划不可行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实施计划报审表中签认;

14)承建单位提交开工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开工申请,检查工程准备情况。工程实施条件具备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开工令,并报业主单位签认,通知承建单位开始工程实施;

15)承建单位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后,监理机构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合理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阶段性进度计划不可行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否则,监理机构应在阶段性进度计划报审表中签认;

16)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记录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

17)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工程延期申请,宜按下述程序处理工程延期: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情况确认其合理性,并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认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延期申请予以签认;

●工程延期影响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修改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经三方签认后,做工程备忘录。

18)监理机构应组织审查进度纠偏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签发监理通知单,报业主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按计划进行修改。

19)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承建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工程阶段性报告和付款申请。满足付款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业主单位签认;

20)监理机构应从目标系统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由于变更引起投资的改变应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在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应在变更实施前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协商确定变更导致的投资变化,并作工程备忘录。

21)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索赔申请,宜按下列程序处理:

●申请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索赔审查,与承建单位和业主单位协商索赔费用;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发索赔通知,或在承建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出要求申请方提交详细资料的监理通知;

●当申请方的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综合考虑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关系,做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

22)监理机构应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23)监理机构宜按以下程序处理工程变更:

●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变更文件,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审核,并由三方在工程变更单上予以签认;

●监理机构应了解工程变更的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资料或信息;

●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变更文件及其它有关资料,按照承建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范围、内容、实施、难度以及变更的投资和工期做出评估,签发监理通知单,并报业主单位、承建单位;

●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变更过程及结果作工程备忘录。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在变更文件签署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

24)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承建单位实施;

25)监理机构应及时协调合同纠纷,公正地调查分析,提出监理意见;

26)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实施阶段所产生的开工令、停工令、监理通知、监理报告、监理日志和工程备忘录等资料;

27)监理机构应对工程实施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作工程备忘录,并由三方确认;

28)监理机构应监督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既定的要求编制和管理工程文档,如实施计划、实施方案、产品及服务验收报告、索赔申请和变更申请等;

29)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共同建立实施阶段协调的机制,如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

30)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并作会议纪要,提交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

31)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32)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对索赔的意见达成一致;

33)监理机构协调业主单位配合承建单位的工程实施。

5、技术文档报审审核阶段

   在技术文档报审审核阶段,监理方严格审核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测试分析报告等关键性技术文档,出具监理审核意见,并按照合同及询价文件内容梳理系统实际建设功能是否满足需求、安全与性能方面的要求。

6、项目验收阶段

6.1验收负责单位

验收过程由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承建单位必须积极支持完成验收工作。

6.2验收前提条件

1)、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已通过系统测试评审、试运行或初验;

3)、承建单位在系统测试、自检过程中使用的方式、方法、及工具,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权威机构的认可;

4)、项目过程文档齐全并通过审核;

5)、符合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6)、系统及各相关子系统验收必须严格参照国家、省相关标准。

6.3验收阶段建设单位主要工作

建设单位可与监理单位协调,审定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方案,审核验收方案是否符规定流程、规定、项目合同、需求说明书、设计文档的要求。三方在协商的基础上形成正式的验收方案。

6.4验收阶段承建单位主要工作

在验收工作开始前,承建单位须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并提交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

承建单位必须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提交正式的验收申请报告,说明申请验收软件的情况、应交付的文档,以及这些文档是否通过了评审。验收申请报告由承建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

承建单位依照项目合同、需求说明书、设计文档及用户手册的要求,提交验收文字草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协商审定验收方案。

6.5验收阶段监理单位主要工作

在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将按照项目合同与相关标准规范,审查承建单位提供的各种报告和测试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再根据在项目的监理过程的各种过程文档及跟踪记录,判断承建单位是否已经进行了足够的正式测试。复查项目所有过程文档是否规范、齐全、可用,复查所有验收条件。

在整个验收的过程中,将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验收的组织、协调、报告、过程记录、第三方见证等主要工作。

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初验申请,审核初验的必备条件。监理机构签认后并报业主单位签认。不具备初验条件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在初验报审表中予以签认,并报业主单位签认。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验收计划及其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验收计划及其方案存在问题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应在初验报审表中予以签认。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单位。必要时,应组织重新验收。

监理机构应敦促承建单位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

监理机构与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一起对初验结果进行确认,共同签署初验合格报告。

监理机构应有计划地监督系统的试运行,督促承建单位解决试运行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单位组织工程终验,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承建单位提交的终验申请。终验报审表由监理签认后报业主单位签认。不具备终验条件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承建单位整改;否则,监理机构在终验报审表中予以签认,并报业主单位签认。

对于工程中的关键性技术指标,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出具第三方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第三方测试机构应经业主单位和监理机构同意。

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对培训效果做出评估。

监理机构应对验收阶段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建单位初验、终验和工程整改计划的可行性,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

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承建单位以初验合格报告作为启动试运行的依据,以终验报告作为工程验收结束的依据。

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阶段性付款申请,根据承建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进行工程决算。

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业主单位、承建单位通报承建合同、协议及相关变更所规定工程内容的执行情况,提出监理意见。

监理机构宜协助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监理机构应管理工程验收阶段的文档,如初验申请、初验报告、终验申请和终验报告等相关文档。

监理机构应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按照事先约定,编制、签署和妥善保存验收阶段的工程文档。

监理机构应敦促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及时整理工程文档。

监理机构应整理与工程有关的全部监理文档,并提交业主单位。

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在验收计划、验收目标、验收范围、验收内容、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等方面达成一致,填报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监理机构应协调业主单位配合验收阶段的工作。

监理机构应及时对验收阶段协调的结果填报工程备忘录,并经三方签认。

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完成工程移交工作。

6.6验收阶段流程说明

1)、承建单位应至少提前三天向监理部提交验收方案,并上报建设单位,只有验收方案同意后,方可开展验收。

2)、制定验收计划。

3)、成立验收评审小组或验收委员会。

4)、系统验收阶段分为承建单位自检、监理初验、试运行和终验阶段。

5)、项目培训应根据审核确认的培训方案,由建设单位统一安排时间地点,监理单位配合,承建单位具体执行,并要求提交《培训记录》和《培训人员反馈表》。

6)、进行验收测试和配置审计。

7)、进行验收评审。

8)、形成验收报告。

9)、项目竣工文档资料按存档要求由承建单位自行整理装订,经监理审核后,提交建设单位。提交成册的资料中所有文档必须是原件。

10)、移交产品。

(五)、监理其他要求

1、工程监理规划

监理单位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监理单位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大纲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2、监理工作质量要求

?  监理公司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

?  监理公司必须定时(每周)向项目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  监理单位有责任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  在本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

?  由于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不符合项目规范和质量要求,监理单位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  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  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所有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到达业主单位指定项目实施现场,并提供全程驻点服务,所有监理机构投标供应商人员必须到场提供身份证、资格证原件供业主单位查验,在审核合格情况下,方可签订合同。

?  鉴于考虑到本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和询价人对本项目建设管理的可控性要求,为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监理单位应具备配套的项目管理平台系统和电子档案管理平台系统,同时具有现场工艺追溯系统软件,为了责任到人。同时监理方要提供监理本工程所需的其他监理工具。

(六)、监理人员配备

执业资格

岗位

人员配额

相关要求

信息系统监理师

总监理工程师

1

提供所有监理人员近3个月以来在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面件。

信息系统监理师

总监代表

1

信息系统监理师

监理工程师

2

合计  

4

其他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

  中标供应商在执行监理合同时建立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方可解散,监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合同履行监理责任;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均应专职为本项目服务,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机构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要求中标供应商适当调整、增加人员配备和数量,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且相关费用由投标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中标供应商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并制定完备的本地化服务方案。

  中标供应商应遵守相应的监理咨询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文件制度、记录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保证监理工作协调有序的进行。

  中标供应商须提供其它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业主办理报建、报批、报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协助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组织协调、竣工验收、项目决算、项目备案等工作。

  监理机构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大纲的要求,并应结合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监理机构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项目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

  监理机构必须定时(每周)向询价人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监理例会定于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会议由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参加,每次会议监理单位负责例会考勤和会议记录的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上月工作总结、问题分析解决方案、本月工作计划确定及其他内容。

?  在合同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每周驻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至少安排2名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单位、承建方共同开展工作,每人每月驻场时间不少于22×8个工时。随着项目实施情况,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不同阶段进驻现场实施监理工作;由业主单位进行考核管理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  若业主单位对监理工程师工作考核不合格,监理单位必须根据业主单位的要求更换监理工程师。

?  在业主单位未提出更换的情况下,监理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它驻场的监理工程师,否则监理单位将首先承担相应的违约罚款,然后才能在征得业主单位的同意下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驻场的监理工程师。

(七)监理其它责任和义务

1、因监理责任而影响工程造价、工期和工程质量的,造成的工期滞后和经济损失由监理方承担。

2、在项目建设实施期间,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现场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建设期间常驻现场(每月必须在现场22天),全程参与项目监理工作。每发现现场监理工程师缺岗一人次/天,扣1000元监理服务费。罚款金额总计超出合同金额的20%即可中止合同,业主单位保留追究监理公司责任的权利。

3、监理方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完善、有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控制目标内容不清楚、采取措施不具有针对性的,每发现1项,扣3000元监理服务费。

4、监理方必须定时(每周、每月)以书面材料向项目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提交的书面材料需要准确、翔实,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每缺一次书面材料的,扣2000元监理服务费。

5、保密义务:监理方对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业主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他方予以披露、使用许可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泄露和使用,如有违反,业主单位依法追究监理公司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第六章  施工图纸及勘察资料 (另附)


 

第八章.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副本

 

 

 

 

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本项目拟任项目总监:              (签字或盖章)

             

 

监理单位应按下列名称、顺序、格式,并依据“供应商须知”的要求编列响应文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

四、供应商承诺函

五、响应综合说明:

1、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2、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的简历表(详见格式);

3、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办公设备汇总表

4、监理大纲:

5.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   (采        称)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询价编号为          (项目名称)            公开询价文件和采购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监理服务采购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公开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响应的全部内容,以本响应书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监理服务费费率____________(报价),监理服务周期为             ,负责本工程的总监是_________,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采购活动法规及公开询价文件的规定参加响应。

3、如由我方成交,在接到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成交通知书、公开询价文件和本响应书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并递交公开询价文件中规定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我方承认该响应书格式为响应书的组成部分。

5、本响应书自递交你方之日起_90__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成交将成为监理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最终响应报价表

供应商:

项目名称:蚌埠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信息化集成项目监理

监理服务费费率(%

 

项目总监

 

服务期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备注:1、供应商不要擅自修改本表格式。

2、本表中除报价外其他内容须填写完整。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公章)           

 

 

日期:                     

 

 

 

 

 

 

 

 

 

 

 

 

 

 

 

 

 

 

 

 

 

三、授 权 委 托 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响应书及其它文件,参加投标、澄清、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单位(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供应商承诺函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1.本次投标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的,并按时接受资格审查,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将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查证属实,立即取消我方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次投标拟任项目负责人是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办理了社会养老保险的正式职工,若经查证不符,立即取消我方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次采购若出现投诉,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编制响应文件的工程造价人员将积极配合调查,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次投标严格遵守有形建筑市场工作秩序,我方派出人员若出现胡搅蛮缠、辱骂、恐吓、污告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或不听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劝阻影响有形建筑市场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次采购如我单位中标,除不可抗力外,决不因任何其它原因放弃中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我单位已全面认真审阅了该项目全部公开询价文件及其相关附件,认为该公开询价文件中没有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条款,对本次采购活动文件内容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公开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开标后对公开询价文件内容提出任何异议,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三年不参予蚌埠市建设工程招响应活动。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我方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同意没收投标保证金和一定期限内不参与蚌埠市市建设工程响应活动。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师):             (签字或盖章)

 

                                                              

 

五、响应综合说明

         

1、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

 

本工程拟任岗位

年龄

性别

专 业

专业年限

职称

安排上岗

起止时间

 

 

 

 

 

 

 

 

 

 

 

 

 

 

 

 

 

 

 

 

 

 

 

 

 

 

 

 

 

 

 

 

 

 

 

 

 

 

 

 

 

 

 

 

 

 

 

 

 

 

 

 

 

 

 

 

 

 

 

 

 

 

 

 

 

 

 

 

 

 

 

 

 

 

 

 

 

 

 

 

 

 

 

 

 

 

 

 

 

 

 

 

 

 

 

 

 

 

 

 

 

 

 

 

 

 

 

 

 

 

 

 

 

 

 

 

 

 

 

 

 

 

 

 

 

 

 

 

 

 

 

 

 

 

 

 

 

 

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2、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工程名称:

      

 

出 生 年 月

 

文 化 程 度

 

技 术 职 称

 

毕业院校、专业

 

毕 业 时 间

 

现 任 职 务

 

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监理培训证书号

 

证书号

 

工作简历:

 注:每表一人。

 

 

3、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采购人名称:

工程名称: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量

使用情况

投入时间

  

 

 

 

 

 

 

 

 

 

 

 

 

 

 

 

 

 

 

 

 

 

 

 

 

 

 

 

 

 

 

 

 

 

 

 

 

 

 

 

 

 

 

 

 

 

 

 

 

 

 

 

 

 

 

 

 

 

 

 

 

 

 

 

 

 

 

 

 

 

 

 

 

 

 

 

 

 

 

 

 

 

 

 

 

 

 

 

 

 

 

 

 

 

 

 

 

 

 

 

 

 

 

 

 

 

 

 

 

 

 

 

 

 

 

 

 

 

 

 

 

 

 

 

 

 

 

                                      

 

4、监理大纲(格式自拟)

5.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 投标保证金

 

我方为                (项目名称)                   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请贵单位退还时划入下列账户:

 

 

 

 

开户人:

开户行:

  号:

 

 

 

供应商:(法人公章)

 

 

  期:             

 

 

 

 

 

(注:须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银行转账证明)

 

 

2.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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